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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P君悦资讯|君悦律师成功为上海市皮肤病医院诉讼维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8-01-23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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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伟华律师、谭圆媛律师受上海市皮肤病医院的委托,就起诉上海肤康医院不正当竞争案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原告上海市皮肤病医院始建于1945年,是上海市唯一一所以皮肤病为主要诊疗特色的公立三级皮肤专科医院,连续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平安单位、上海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基地称号,具有很高的行业知名度和美誉度。被告上海肤康医院通过在大众点评网冒用原告名义、提供虚假预约电话,误导并招揽病患前往被告处就诊。部分上述病患后投诉至原告处。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上海市皮肤病医院的合法权益。

    张伟华律师和谭圆媛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积极收集证据并固定被告侵权行为,并对原告在医疗行业的知名度及社会声誉进行了充分举证。最终该起纠纷以调解方式结案,被告上海肤康医院向原告上海市皮肤病医院出具了书面致歉信,并向原告上海市皮肤病医院支付相关维权费用。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原法条进行了修订和完善,首次纳入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新法还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最高处罚金额提高到300万元。

    君悦律师在反不正当竞争维权领域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提供专业的服务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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