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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法律事务
信息来源: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 时间:2009-04-23 作者:未知
(一)对企业的法律服务内容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起草或修改购销合同、投资协议、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 (2)对外出具有关合同履行或催讨货款的律师函; (3)参加协商和谈判,参与有关合作经营、经济纠纷或劳动纠纷的非讼协商工作; (4)对企业的客户进行工商资信调查工作(调查中需要向有关部门支付的查询费用等,由企业另行支付); (5)起草、修改企业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内部管理文件。 2.单项委托: (1)代理企业参与经济纠纷、劳动争议、行政等方面的仲裁、诉讼、复议活动; (2)为企业设立、变更等登记事项提供咨询、起草文件、办理手续等服务; (3)办理见证事项; (4)就企业的单项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5)根据企业的委托,提供《律 师法》允许的其他法律服务。 (二)对个人的法律服务内容 (1)劳动争议; (2)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民事纠纷; (3)经济纠纷; (4)刑事案件; (5)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6)根据个人的委托,提供《律师法》允许的其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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