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东律师,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1991 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获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 1994 年与他人合作创办上海市虹桥律师事务所。 1998 年与他人合伙创办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为高级合伙人,并任事务所主任至今。
刘正东律师曾被评为 首届全国优秀律师、 首届上海市优秀非诉讼律师、 上海市律师志愿团优秀律师、 上海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优秀管理责任人、 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上海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上海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 等。
刘正东律师 2003年、2008年被选为 上海市第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担任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商会)执委、上海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并被聘为 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委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上海调解中心调解员、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上海政法学院客座教授。
上海电视台财经频道、上海卫视、东方卫视及新民晚报、新闻晚报、上海法治报、房地产时报等分别以专题或专文形式对刘正东律师的律师创业、执业及代表履职经历予以过专门报道和介绍。
刘正东律师现担任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大华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 苏宁电器(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金外滩(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爱法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新联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锦江理诺士酒店管理学院等数十家知名房地产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并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金地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等提供有关法律服务,有十余名专业律师及律师助理,分别在房地产法、建筑法、公司法、劳动法、经济刑法、知识产权法及涉外等方面协助工作。
刘正东律师曾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复旦大学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举办的《合同与法律咨询文书制作及国际商务谈判培训班》、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房地产信托融资高级研修班》培训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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