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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悦信息(第九十二期)

信息来源:  时间:2009-09-15  作者:未知

君悦信息

二零零九年第八期(总第九十二期)

 

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                           2009831

 

  ☆ 二零零九年八月,本所立案56起,其中民事案件30起;经济案件8起;非诉案件6起;咨询案件10起;其他案件2起。本月份聘用律师创收前三名为齐昌律师、潘轶律师、沈伟萍律师。

 

☆ 八月份,本所刘习赟律师律师被波士胶芬得利(中国)粘合剂有限公司新聘为常年法律顾问;王向东律师被上海威宇公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聘为常年法律顾问。截止八月底,本所共为330家企业或个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八月一日清晨,本所李成浩、黄泽雁、黄瑛、崔恒毅、王伟斌、张建云、顾玲玲等8名律师及律师助理主动积极报名,参加了由上海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八一”军民长跑活动。

 

☆ 八月三日,本所被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长宁区2008年度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长宁区仅一家律师事务所获此称号。本所管理合伙人叶沂萌律师代表本所领奖。

 

☆ 八月七日下午,本所律师及律师助理进行财税法业务学习,由本所高亚平律师主讲的《企业纳税筹划及案例分析》受到了律师们的好评。就这一话题,本所将于9月份分三期开设“君悦讲坛”,为本所顾问单位的税务主管、财务主管进行企业纳税筹划领域的培训。

 

  八月十日至八月十三日,参加沪港律师培训项目的香港曹欣慈大律师前来本所实习。在实习期间,曹律师主动配合本所律师,参与了本所有关侵犯商业秘密、卖卖合同纠纷等诉讼案件。

 

☆ 八月十四日至八月十五日,本所主任刘正东律师作为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及本所李成浩律师作为提交论文作者参加了在四川成都举办的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本所主任刘正东律师主持了律师职业价值取向分论坛。本所李成浩律师、实习律师张建云合著的《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执业要点及风险防范》获优秀论文奖。

 

☆ 八月十四日下午,本所党支部举行发展周涤芬同志为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党支部副书记叶沂萌主持会议。经支部党员举手表决,一致同意周涤芬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叶沂萌副书记宣读了支部决议。

 

☆ 八月十七日,本所主任刘正东律师及本所合伙人杨飞翔律师参加了由上海市司法局和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合办,上海市律师协会承办的第七届沪港律师培训项目结业典礼。刘正东律师作为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致开幕词。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为本所合伙人杨飞翔律师等八人颁发本届沪港律师培训项目证书。

 

☆ 八月十八日下午,本所第三届民主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会议邀请了本所副主任刘习赟律师及本所管理合伙人叶沂萌律师列席,就有关本所税务管理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 八月二十日上午,长宁区第11小组党代表莅临本所考察本所党建工作,党支部副书记叶沂萌予以接待,并介绍了本所党支部关于组织生活、新党员发展等情况。

 

☆ 八月二十一日下午,本所党支部召开“公推直选”党员大会。大会首先审议并通过了上一届党支部书记刘正东同志作的《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换届选举报告》,并审议通过了《君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及《君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员大会监票人名单(草案)》。在监票人、总监票人清点人数后,大会进行选举,最终,根据《君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何志法、李成浩、杨飞翔等3为同志当选为中共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叶沂萌同志当选为支部书记,李健同志当选为支部副书记。

 

☆ 八月二十四日上午,本所选派律师助理刘炘参加了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并在大会上作了题为《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关法律问题探讨》的主题演讲。

 

☆ 八月二十五日下午,希文(香港)律师事务所企业融资部门首席律师、合伙人杜珠联律师前来本所进行关于沪港律师培训项目的回访交流,本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何志法律师、管理合伙人叶沂萌律师及青年律师高亚平予以接待。本所管理合伙人叶沂萌律师介绍了本所的基本情况和服务内容,杜珠联律师也向我们介绍了希文香港的服务内容及有关香港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情况,双方还就在境外上市领域的合作进行了交流探讨。

 

  八月二十七日上午,本所管理合伙人叶沂萌律师参加了长宁区司法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第二指导组领导参加会议。

 

  ☆ 八月二十八日下午,本所合伙人杨飞翔律师与本所青年律师进行赴香港学习培训的经验交流。杨律师介绍了香港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概况、香港司法概况、香港仲裁情况及其在高露云律师实习时参与的案件的简单介绍,受到了青年律师的一致好评。

 

☆ 八月二十八日下午,人人大代表、本所主任刘正东律师在安西路45号江苏路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四楼第一会议室为100多名市民主讲了2009年市民与法讲座的第四讲——《百姓关注的若干物业管理法律问题》,受到了现场听众的热烈欢迎。

 

  ☆ 八月二十八日下午,本所管理合伙人叶沂萌律师在律协35楼会议室参加了行政主管联谊会交流活动,就有关联谊会活动规则进行了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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