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本所党支部书记、管理合伙人叶沂萌律师在南京参加了由司法部组织的部分省(区、市)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座谈会。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副组长尹晋华、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副组长黄岳槐、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全国律协党组成员、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成员杜国兴、司法部政治部副主任徐辉等领导参加了座谈会。
在两天的会议过程中,来自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等省、市、自治区的司法厅、司法局汇报了本地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与会的7家律师事务所代表也就所内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本所党支部书记、管理合伙人叶沂萌就本所党支部轮流主持党组织生活、本所学习实践活动中查找到的问题及有关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针对这些问题相应的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并针对他们的提问进行了回答,得到了有关领导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