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司法部关于在律师队伍内进行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2010年5月28日下午,本所召集所内全体律师、律师助理进行第二次集中学习,学习《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本次会议由本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李健律师主持,与会人员就《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条文进行了逐条解读,并依次发表了各自关于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方面的看法和意见。大家对条文中的具体规范及易引起误解的表述,以及在律师事务所如何规范内部管理结构、财务制度、接案制度、监督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的热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