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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有经济补偿金|MHP君悦评论

2020-08-10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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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中国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合同因企业不愿意续签而到期终止的,企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那么,外国人的劳动合同因企业不愿意续签而到期终止,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呢?答案是未必,在上海辖区就存在完全不同的判决,有的支持,有的不支持,咱们拿一中院和二中院的均在2018年做出的判决回放一下。


案例1:

上海一中院在2018年3月29日作出的(2018)沪01民终2454号判决书:创世湃轲公司为EDMOND办理了2014年7月10日至2015年6月30日的外国人就业证,后有效期延至2017年6月30日。2017年6月14日,创世湃轲公司发给EDMOND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有“因劳动合同及就业证到期原因”,创世湃轲公司决定从2017年6月30日起终止与EDMOND的劳动合同。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支付】:创世湃轲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一审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不支付】:对终止劳动合同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劳动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在无具体约定的情况下,EDMOND要求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缺乏依据,判决创世湃轲公司不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二审上海一中院认为【不支付】:鉴于双方当事人并未约定对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维持原审法院判决。


案例2:

上海二中院在2018年5月2日作出的(2016)沪02民终9210号判决书:Cornelia与上海德国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从2011年1月10日至2014年7月31日。2014年2月26日,双方签订一份《临时工劳务合同》,期限从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2015年4月14日,上海德国学校向Cornelia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劳动合同将于2015年7月31日到期终止。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支付】:上海德国学校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一审青浦区人民法院认为【不支付】: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外国人在国内就业的,仅在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社会保险五个方面适用我国劳动基准法的规定,其余事项可按照双方约定或实际履行的内容予以确定。现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而双方未就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作出约定,故Cornelia要求上海德国学校依据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二审上海二中院认为【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适用的情形有明确的规定,Cornelia系外籍人员,办理了外国人就业证并在中国境内就业,所以Cornelia与上海德国学校之间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应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本案中,Cornelia、上海德国学校间的劳动关系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鉴于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未做明确的约定,因此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据此,Cornelia要求上海德国学校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成立,应予支持。


以上两则是上海一中院和二中院在2018年作出判决的观点,而(沪高法民一〔2006〕17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二条规定:


(一)   原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四部门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劳动标准,当事人要求适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可予支持。


(二)   当事人之间在上述规定之外约定或履行的其他劳动权利义务,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可按当事人的书面劳动合同、单项协议、其他协议形式以及实际履行的内容予以确定。


(三)   当事人在上述(一)、(二)所列的依据之外,提出适用有关劳动标准和劳动待遇要求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予支持。


综上,外国人的劳动合同因企业不愿意续签而到期终止,是否有经济补偿金这个问题,实质是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否完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国民待遇问题。从司法实践来看,单单在上海市内,劳动仲裁委、基层法院、中院、高院都有不同的观点和判例,争议比较大,律师办理此类诉讼挑战也比较大。如果外籍人士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请我们律师审阅合同,则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上明确约定如下条款来规避诉讼时的争议地带:


①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相应计算标准;


②本合同任何未尽约定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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