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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8日,由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事务部主办的“破产管理人实务热点研讨会”在君悦所成功举行。2023年是破产业务蓬勃发展的一年,在司法实践中也随之衍生出了不少值得关注的新问题。本次活动旨在提升所内管理人成员的业务能力,同时构建与所外共同讨论司法实践问题的平台。君悦所破产管理人团队主要成员会同来自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乔文律师事务所、长宁公证处等机构同仁共计40余人共同参与本次研讨,反响热烈。
本次研讨会由君悦所破产管理人团队何堂钦律师主持。
何堂钦律师
研讨会伊始,君悦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张伟华律师代表君悦所致辞,热烈欢迎今天到场的所内外同仁,同时回顾了君悦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业务发展史。张伟华律师指出:虽然十余年征程不易,但大家更要放眼向前。当今的案件难度和司法实践的需求对破产管理人成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每一位从业人员都应当加强业务学习与外部交流,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以应对更高的挑战。期待大家都能在本次活动中有所收获,并预祝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 张伟华律师
主题分享环节,君悦所高级合伙人、破产管理人事务部执行主任刘一龙律师作题为《以具体案例解析<浦东法院关于办理破产适用浦东新区法规的实施规则(三)>》的内容分享,结合自身办理案件的实际经验对新规进行逐一解读,总结出新规实施方面的痛点与难点,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与思考。
高级合伙人、破产管理人事务部执行主任 刘一龙律师
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武文照以题为《破产程序中审计机构与管理人的衔接与联动》进行分享。武文照老师以破产清算审计的业务流程为线索,从审计所需基础财务资料,受理日审计与终结审计三个方面进行分享,并就一些破产管理人与审计机构衔接间常见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武文照在分享末尾表达了自己作为审计机构与管理人工作配合衔接上的期许,希望能与合作的管理人加强联动,在双方的工作中及时发现异常项,积极解决冲突点,将破产审计工作的价值最大化,提高审计和清算工作的效率。
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 武文照
君悦所合伙人(非权益)袁开恒律师结合自身工作经验阐述了对《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处理》的理解,包含破产程序中的税收征管流程、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及处理、破产重整涉税事项、破产清算中税务注销的处理四个板块。袁开恒律师着重介绍了破产程序中常见税种,并以此为出发点,详述了与减轻破产业务经济成本相关的留抵退税、免税政策,包括各自的申请条件、法律依据及实践困难。袁开恒律师的分享切入具体实务问题,为同仁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合伙人(非权益)袁开恒律师
长宁公证处业务部长俞辰超向大家介绍《公证机构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业务模式与实例》。俞辰超部长介绍:公证机构目前在破产案件的具体办理中可发挥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破产企业相关财产与证据保全、财产清点、配合管理人拟定破产重整招募规则、收取保证金的审核、评审会会务工作等,并展示了各业务情形下公证现场的工作照片。此外,俞辰超部长着重介绍了公证机构在招募及遴选重整投资人过程中能够发挥的作用及具体做法,并表示公证机构参与此项工作是一种增加工作效率且减少管理人履职风险的创新机制,建议管理人予以研究和引入。
长宁公证处业务部长 俞辰超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文春生律师以《破产企业房产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及相关问题分析》为主题进行了最后的分享。该分享内容源于文春生律师近期办案心得,包含了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面对债务人已就房屋使用权进行一次性转让时的法律定性问题以及管理人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为这一疑难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思路。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文春生律师
主题分享环节后,会议议程进入到交流互动环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现破产业务负责人李腾律师就债权转让环节所涉的税费处理提出问题,引发了与会人员的共同思考。对此问题,袁开恒律师提供了具体的办理思路及建议,解答了大家的困惑;刘一龙律师提出了破产管理人视角下在重整投资人遴选过程中应如何进行程序细化以达到与公证机构更好配合的研讨问题,长宁公证处李逊敏主任、证据保全部部长蒋旻峥分别进行了回应,结合自身的项目经验对管理人的具体履职工作提出建议,双方就此展开热烈的讨论。
海华永泰现破产业务负责人 李腾律师
长宁公证处李逊敏主任
活动最后,君悦所破产管理人事务部执行主任刘一龙律师进行了会议总结。刘一龙律师表示:5位分享人今天的分享主题鲜明、内容精彩、干货满满,尤其是武文照老师分享的审计工作的逻辑与袁开恒律师分享的涉税办理事务对传统法律工作者来说相对陌生,令人印象深刻,收获颇多。
最后,刘一龙律师代表君悦破产管理人事务部感谢所内外同仁对本次研讨会的支持,君悦所作为“泛公司法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提供者”,一直重点关注并深耕于破产领域,为破产业务的发展贡献法治力量,期待今后有更多与各位管理人同仁交流、互动、学习的研讨机会。
君悦律师事务所作为2007年首批入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12家律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为企业提供破产、重整及清算法律服务,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2014年君悦所成为首批上海一级破产管理人,2016年成为首批浙江省外管理人,2022年君悦所继续荣膺上海一级破产管理人,这是对君悦在办理复杂、疑难、重大破产案件方面能力与资格的充分肯定,也是君悦近年来在破产业务专业化建设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的成果体现。
目前,君悦所组建有一支人数达30人的破产管理人团队,并成立“破产管理人事务部”,由胡光主任亲自领衔,高级合伙人刘一龙律师担任执行主任,充分发挥君悦泛公司法专业优势,有效妥善处置各类破产案件,确保破产案件办理的质量与效率,让破产业务成为全所业务的导入口及品牌价值的输出口,全力打造mhp君悦“泛公司法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提供者”的专业名片。